报考对象及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5-16岁少年儿童,不受性别、民族、种族、信仰、身体健康状况和已受教育情况等的限制,均可根据清华少儿英语培训项目体系规定结合自己学习英语的实际情况,报考本次开考的清华少儿英语预备级、一级、二级、三级等级考试。
2. 符合第一条的非指定考点服务中心地区的考生可就近依据简章进行报名考试。
清华少儿英语等级考试全国监督电话:4008-848-848
报名程序
1. 考生提供户口本到各地授权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2. 审查合格,考生领取并填写《清华少儿英语等级测试报名表》
3. 缴纳报名考试费
4. 各地授权服务中心采集考生信息并打印《清华少儿英语等级测试报名表》
5. 考生本人凭此表校对并签字确认,然后进行电子照相
6. 各地授权服务中心整理报考信息后上报清华少儿英语培训项目全国授权推广中心
7. 清华少儿英语培训项目全国授权推广中心复审合格后用快件将准考证寄往各报名点。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日-2008年9月24日
测试时间:
预备级 2008年11月2日 09:30--10:15 45分钟
一级 2008年11月2日 11:00--12:00 60分钟
二级 2008年11月2日 14:00—15:20 80分钟
三级 2008年11月2日 16:00—17:30 90分钟
考试地点
清华少儿英语培训项目全国授权推广中心总部服务中心指定的全国各清华少儿英语授权服务中心。
收费标准
1. 按清华少儿英语培训项目全国授权推广中心规定,报名考试费为每人次(不分科目、级别):清华少儿英语学员 150元/人 ,非清华少儿英语学员180元/人;考生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2. 请各地考点严格按照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若发现提高收费的服务中心总部将给予撤销考点资格至撤销服务中心资格的惩罚,并处以一定罚款。
考试成绩
考后三个月,考生可到报名点查询是否合格。其中,预备级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一级、二级、三级满分为150分,90分为及格。成绩不公布,不查卷。
考试要求
考生考试时,须带齐《准考证》、有效证件(户口本)参加考试。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违反考试规定和《考生守则》的考生,按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颁发证书
《清华少儿英语等级证书》由清华大学教育培训管理处监制、清华大学外语系权威认证、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清华少儿英语培训项目全国授权推广中心统一颁发。